常用用法v. (動詞)undertake的意思是“擔任,承攬”,指將某事攬入自己的職權範圍內或就任某一職務。undertake還可指“開始著手進行某件事”。 undertake多用作及物動詞,後接名詞、動詞不定式或that從句作賓語。可用於被動結搆。 undertake的過去式是undertook,過去分詞是undertaken。 返回 undertakes